1. 法律性质相同:
- “赠予”和“赠与”都属于单务、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2. 构成要件一致:
- 需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真实、自愿。 - 受赠人需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 一般需要有赠与财产的交付等行为,如动产交付、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等。3. 法律效力无差异:
- 一旦赠与行为成立并符合法律规定,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除非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 受赠人取得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该财产,但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在实际使用中,“赠与”一词更为常用和规范,但“赠予”在法律上同样有效,两者表达的法律概念本质是相同的。因此,在涉及财产赠与的场合,无论是使用“赠予”还是“赠与”,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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