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担保人跑了,担保人的责任取决于担保的具体类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会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类型的责任是不同的。

1. 一般保证

-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且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 但是,如果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且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后,担保人需要承担剩余债务的清偿责任。

2. 连带责任保证

-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逃跑或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不能以先找债务人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是需要直接承担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偿还责任。 - 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即向债务人追讨代偿的款项。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未尽到监督和报告义务,导致被担保人逃跑或逃避债务,担保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这包括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构成窝藏、包庇罪等。

因此,作为担保人,在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担保的类型和责任,并在担保期间切实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如果遇到被担保人逃跑的情况,应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积极配合相关法律程序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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