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规定与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根据虚开税款数额的大小及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其中,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虚开税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即被视为“数额巨大”。因此,虚开税额200万明确属于这一范畴。
### 三、量刑的考量因素
尽管法律规定了基本的量刑幅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 自首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即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立功表现:犯罪嫌疑人如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同样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退赃退赔:积极退赃退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因此在量刑时也会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量。
4. 犯罪地位和作用: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例如,从犯通常会比主犯受到更轻的处罚。
### 四、实际案例参考
在实际案例中,对于虚开税额200万的情况,法院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量刑决定。因此,每个案件的具体量刑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虚开税额200万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具体量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节来综合判断。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面临类似的问题,建议尽快向我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