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立案追诉标准的具体内容

1. 虚开税款数额标准

- 若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的主要立案标准。

2. 其他相关标准

- 对于虚开发票罪(即虚开上述特定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也应予立案追诉: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虚开行为的认定

“虚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 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为自己虚开此类发票;
-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此类发票;
- 介绍他人虚开此类发票。

此外,没有实际的货物购销活动或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却开具发票,有货物购销活动或提供了/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开具的发票数量或金额不实,以及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代开此类发票等行为,也被视为“虚开”。

三、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严格遵守税收法规:企业和个人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接收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仔细核查发票信息:对发票内容、开票人资质以及交易真实性进行仔细核查,是避免虚开行为的重要措施。

3. 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 高度重视法律风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刑事追诉,还可能受到严厉的刑罚处罚。因此,企业和个人应高度重视这一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和行为定义。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