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虚开发票的处罚相对偷税漏税更为严重。下面我将从犯罪客体、量刑标准以及法律依据等角度为您详细解析:

1. 犯罪客体不同

- 虚开增值税发票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 偷税漏税(逃税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 量刑标准不同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偷税漏税(逃税罪)的量刑则根据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及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来判定,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法律依据

- 虚开发票的法律依据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 偷税漏税(逃税罪)的法律依据则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虚开发票在量刑标准上通常更为严厉,尤其是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没收财产的处罚。而偷税漏税(逃税罪)虽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相比之下,其量刑标准通常较低。

因此,从法律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看,虚开发票通常比偷税漏税更为严重。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