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违背一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协议,之后便可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例如,一方通过隐瞒重要财产信息或威胁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可以被撤销并重新分割财产的。
2. 协议签订后出现重大情况变化:在协议签订后,如果出现了重大情况变化,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也可能引发财产的重新分配。这种情况体现了法律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保护。
3.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也涉及到财产的重新调整。这是法律对恶意侵占财产行为的一种制裁。
综上所述,签了婚内财产协议后,并非绝对不能重新分配财产。在特定情况下,如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协议签订后出现重大情况变化,以及一方存在恶意侵占财产行为时,财产是可以重新分配的。如果您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