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颁布时间是1950年5月1日。这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它标志着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初步奠定。该法以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为核心,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了新的婚姻制度,这对于扫除我国封建旧传统、实现妇女解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