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被驳回后再次起诉,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详细的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应清晰写明原、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如再次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主张等),事实与理由。特别要阐述清楚为何在一审判决后仍坚持离婚。

2. 上次离婚诉讼的判决书及生效证明:这是证明此次起诉为再次起诉的关键依据,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

3. 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这类证据非常重要,可以是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或者对方存在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戒毒所记录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支持你的离婚诉求。

4. 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5. 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的相关材料:如果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权争议,你需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自己抚养条件优势的材料(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应准备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财产证明。

在费用方面,根据诉讼标的额来计算案件受理费等。如果财产争议金额不超过20万元,案件受理费一般为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等超过20万元的部分,会按一定比例加收费用。

请注意,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并且通常需要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进行。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起诉状内容详实、理由充分,证据真实有效。在起诉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时提交材料和出席庭审。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