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父亲欠的钱女儿没有义务偿还,除非女儿自愿偿还或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法律原则

- 根据法律“谁欠债谁偿还”的原则,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父亲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债务需用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来清偿。 - 女儿与父亲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有各自的财产权益,因此一般情况下女儿无需承担父亲的债务。

2. 继承遗产的情况

- 如果女儿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她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父亲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例如,如果父亲欠外债10万元,女儿继承了价值8万元的遗产,那么女儿只需在这8万元范围内偿还债务。

3. 特殊情形

-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母亲需承担还款责任。 - 如果父亲以家庭经营为目的欠债,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可能会涉及家庭债务,子女在家庭财产范围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女儿没有义务偿还父亲所欠的债务,但如果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则需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