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这一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在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需要您提供结婚证作为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然而,如果您没有结婚证,或者结婚证已经遗失或损毁,那么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一、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情况

1. 事实婚姻处理

- 如果您和对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际要件的,那么您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 在提起诉讼时,您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如登记有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当地群众、村委会、乡镇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2. 补办结婚登记后再起诉

- 如果您和对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您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 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除非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情况

1. 申请补领结婚证

- 您可以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 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您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 婚姻登记机关在查证属实后,会为您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3. 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您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您可以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法院的处理方式

-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法院发现您没有结婚证,通常会先让您补充结婚证或提供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
- 如果无法提供且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查证,法院可能会依据您提供的结婚登记档案或其复印件等来认定婚姻关系。
- 如果结婚登记档案也无法查证,且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法院会告知您需先补办结婚登记才可起诉离婚,否则不予受理。
- 如果双方虽未补办结婚登记,但符合事实婚姻条件,法院可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事宜。

综上所述,即使您没有结婚证,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来证明婚姻关系并提起离婚诉讼。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