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主要指的是以下几类人:
1. 赡养义务人:主要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外,如果兄、姐扶养弟、妹长大,且弟、妹有负担能力,那么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弟、妹也负有扶养义务,此时弟、妹也属于赡养义务人。
2. 抚养义务人:首先是父母,他们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按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将承担抚养责任,成为抚养义务人。
3. 扶养义务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此外,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也负有扶养的义务。
这些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是法律对亲情关系及社会秩序的保障,相关义务人需依法履行相应责任。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