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有监护人残疾人就起诉不了怎么办”这一问题,我理解您可能是在关心那些因监护人缺失而面临法律诉讼困难的残疾人群体。确实,在法律程序中,监护人通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行为,包括提起诉讼等。然而,当残疾人没有监护人时,他们并不因此就完全失去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时,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这意味着,在残疾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民政部门或相关基层组织可以依法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代表残疾人进行法律行为。

其次,针对您提到的起诉问题,如果残疾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直接提起诉讼,且没有合适的监护人,那么民政部门或相关基层组织在承担监护人职责后,可以依法代表残疾人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残疾人面临的是涉及自身权益的重大问题,且情况紧急,相关机构或个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以便及时进行法律诉讼。

再者,从政策层面来看,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就明确提出了要加强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也为解决残疾人因监护人缺失而面临的法律诉讼困难提供了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没有监护人的残疾人并不因此就完全失去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在民政部门或相关基层组织的依法承担监护人职责后,他们可以代表残疾人进行法律行为,包括提起诉讼等。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加强政策支持,以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残疾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基层组织咨询并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