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 一、管辖法院确定的基本原则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首先应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

### 二、合同约定与管辖法院

1. 有约定的情况

- 如果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应以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2.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 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应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 -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那么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中,这通常意味着:

- 如果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出借人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 如果借款人起诉出借人要求交付借款,借款人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 四、确定管辖法院的注意事项

1. 多个被告的情况

- 如果涉及多个被告,且各被告所在地不同,那么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选择相应的法院。

2. 诉讼时效的考虑

- 确定管辖法院后,原告还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即使确定了管辖法院,原告的胜诉权也可能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应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