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婚内出轨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界定标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 一、民法典对婚内出轨的规定

1. 夫妻忠实义务

-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是婚姻关系中的基本原则,要求夫妻双方保持忠诚和尊重。

2. 损害赔偿

- 一方婚内出轨,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弥补其因出轨行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3. 财产分割

- 在财产分割方面,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内出轨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一因素,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予以多分财产。但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 二、婚内出轨的界定标准

1. 基本定义

- 婚内出轨通常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第三人发生情感或身体上的亲密关系。

2. 可认定情形

-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属于严重的婚内出轨情形,构成刑事犯罪。 -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况强调共同居住生活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 其他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频繁与婚外异性进行暧昧聊天、发生不当性关系等,这些行为虽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但也损害了夫妻之间的忠诚和信任关系。

### 三、出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

1. 财产分割

- 出轨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中,“净身出户”并非普遍情形。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抚养子女需求等,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

2. 子女抚养权

-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出轨行为一般不是决定性因素,但可能影响法官对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判断。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婚内出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界定,旨在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公平,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在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