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残疾人没人管怎么办,且无监护人”的问题,我深感同情并理解您的困境。在我国,政府和社会都高度重视并积极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对于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残疾人,有一系列完善的救助和保障措施。

首先,您可以考虑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救助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生活困难、无依无靠、无人照料的特困人员,包括残疾人,政府会提供必要的救助供养服务。在申请时,您需要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等,以证明您的身份和需求。

其次,政府会对您的情况进行查验和核实。这通常包括部门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以确保您的申请真实有效。一旦查验通过,政府会将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您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此外,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还进一步放宽了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包括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完善了“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等。这些修订都旨在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特别是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政府和社会都在积极努力,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类似的困境,请不要犹豫,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理解,共同营造一个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