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和年休假并不是只能休一个,它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假期,各自有独立的申请条件和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职工是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假期的。

首先,我们来看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与长期远居两地的亲属之间的探亲问题。具体来说,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这些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并且单位还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

接着,我们再来看年休假。年休假是职工每年享有的带薪休假,其天数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一般来说,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0天;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年休假为15天。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探亲假和年休假是两种独立的假期制度,它们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冲突或排斥关系。只要职工符合探亲假和年休假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假期。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职工还需要根据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安排来合理申请和使用这两种假期。

综上所述,探亲假和年休假并不是只能休一个,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假期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