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人不能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下面我详细为您解释这一结论及相关的法律背景。

### 法律解释

在执行程序中,若担保人提供了执行担保,但被执行人未在担保期限届满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将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担保人并不因此自动获得被执行人的法律地位。

具体来说:

1. 执行担保的性质:执行担保是担保人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向法院提供的担保。它并不改变原执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担保人不直接成为被执行人。

2. 执行担保人的责任:若被执行人在担保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这一执行是基于担保关系,而非将担保人视为被执行人。

3. 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追加被执行人需要严格的法定条件,如债务承担、继承等。执行担保并不属于这些法定条件之一。

### 实际操作

在实践中,若申请执行人希望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应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审查后,会作出是否执行担保人财产的裁定。但这一裁定并不涉及将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 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若担保人在执行过程中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将执行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但这属于特殊情况,需要担保人的明确承诺。

综上所述,执行担保人不能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若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