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法定义务。赡养责任首先应由爷爷奶奶的子女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孙子女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1. 一般情况

- 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因此,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主要由他们的子女来承担,孙子女通常没有直接的法定义务。

2. 特定情形

- 在特定情况下,孙子女确实需要承担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这主要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爷爷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且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二是爷爷奶奶的子女虽未死亡,但无力赡养,且孙子女同样具备负担能力。在这两种情况下,孙子女应当承担起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

3. 法律依据

- 这一结论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明确指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同样地,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4. 特殊情况下的双重赡养义务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孙子女在特定情形下需要赡养爷爷奶奶,这并不免除他们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免除的情况下,孙子女可能需要承担双重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孙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法定义务,但在特定情形下(如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且孙子女具备负担能力时,则需要承担这一义务。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