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债,债主找父母偿还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我详细为您解释这一结论:

1. 一般情况

- 成年子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包括因借贷产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借贷民事法律关系仅对借贷双方有约束力,父母并非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因此没有法定的还债义务。所以,债权人无权直接要求父母替子女偿还债务。

2. 特殊情形

- 若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或产生债务时,可能需要承担监护责任,债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债务。 - 若父母为子女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如保证或抵押等,当子女不履行债务时,父母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有责任在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清偿子女生前所负的债务。但这一责任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超出部分父母没有义务偿还。

综上所述,子女欠债,债主通常不能找父母偿还,除非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