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不养老丈人本身并不直接违法。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赡养老人主要是子女的责任,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等。然而,如果女婿与妻子在实际生活中对岳父岳母进行了长期的照顾和供养,形成了事实上的赡养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婿突然不履行赡养义务,虽然不直接违法,但可能会涉及到道德和情感层面的问题,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认定其行为不当。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明确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而并未提及女婿对岳父岳母的赡养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条规定虽然提到了女婿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享有继承权,但前提条件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且这并不意味着女婿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因此,从单纯的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女婿不养老丈人并不直接违法。但如果女婿与妻子共同参与了岳父岳母的赡养,并且形成了事实上的赡养关系,那么突然中断赡养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和道德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通过家庭协商或调解等方式来解决赡养问题,以维护家庭和谐和亲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