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在特定条件下有权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这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 代位继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若外孙女的母亲(即外祖父母的女儿)先于外祖父母去世,外孙女可以代位其母亲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举例说明:如果外祖母的女儿(外孙女的母亲)在外祖父母之前去世,那么当外祖父母去世时,外孙女有权代位继承其母亲原本应继承的外祖父母遗产份额。

2. 遗嘱继承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外祖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遗产指定由外孙女继承。 - 举例说明:外祖父母可以亲自书写遗嘱,明确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或其他财产由外孙女继承,并在遗嘱上签字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外孙女即可按照遗嘱内容继承相应遗产。

综上所述,外孙女继承外祖父母遗产的权利并非绝对,而是依赖于特定的法律条件和家庭情况。如果你或你的家庭面临类似的遗产继承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