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返还请求权受一年除斥期间限制。即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 一、占有请求权的构成

占有请求权是基于占有这一事实状态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三项内容:返还原物请求权(即占有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其中,占有返还请求权是占有人因其占有物被他人非法侵占而享有的请求侵夺人及其继受人返还占有物的权利。

### 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1. 除斥期间: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用于限制某种民事权利的行使。一旦这个期间届满,相关的权利就会消灭。除斥期间通常适用于形成权,但也可适用于某些请求权,如占有返还请求权。

2.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其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诉讼时效可以因特定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而除斥期间则为不变期间。

### 三、占有返还请求权的除斥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同时,该条也明确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这里的“一年”即为除斥期间。

### 四、占有返还请求权除斥期间的意义

设定占有返还请求权的除斥期间,有助于督促占有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占有的稳定状态。同时,也有助于平衡占有人与侵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因占有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而导致侵夺人产生合理预期或形成稳定的生活秩序后被打破。

### 五、其他占有请求权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占有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并不受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妨害或危险存在,占有人就可以随时行使这两种权利,以恢复占有的正常状态。

综上所述,占有返还请求权受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占有人在发现自己的占有物被他人非法侵占时,应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