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纳写了收据是否还要写现金收入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你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流程。但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 结论前置
通常情况下,收据和现金收入单在财务管理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用途,是否需要同时写,需根据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来确定。
### 具体分析
1. 收据的功能与用途:
- 收据主要是作为收款方收到款项后向付款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收款事实。 - 它通常包含收款日期、收款金额、收款事由、收款人签名等要素。2. 现金收入单的功能与用途:
- 现金收入单则是单位内部用于记录现金收入情况的单据,通常用于内部财务管理和账目核对。 - 它可能包含更详细的收款信息,如收款来源、收款方式、经手人等,并可能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和签字。3. 是否需要同时写:
- 如果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出纳在收到现金后既要向付款方出具收据,又要在内部填写现金收入单以记录收款情况,那么出纳就需要同时写这两种单据。 - 如果单位只要求出具其中一种单据,或者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那么出纳就可以根据制度要求或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同时写。4. 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 出纳在操作时,应首先了解并遵守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流程。 - 如果对制度或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咨询,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综上所述,出纳写了收据后是否还需要写现金收入单,主要取决于你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流程。建议你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要求,如有疑问可及时向财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