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而是属于旁系血亲

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而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亲姐妹即属于此范畴。

这一结论在《民法典》中也有体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但在此规定中,兄弟姐妹被明确列为近亲属,而非直系亲属。

因此,从法律定义和实际操作来看,亲姐妹应被归类为旁系血亲,而非直系亲属。如有更多关于婚姻家庭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