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一般不能写未婚妻。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社会关系成员的通常定义来看:主要社会关系成员通常指的是与本人在政治、经济、生活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属、朋友等。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有血缘关系或法定婚姻关系的成员,比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未婚妻与本人之间尚未建立法定的婚姻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常规范畴。

2. 从具体情境和要求来看: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或申请中,比如政治审查、工作入职审查等,对于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定义和范围可能会有特定的要求。但即便在这些情况下,未婚妻也通常不被直接列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除非有特别的规定或说明。

3. 从实际操作和惯例来看: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准确、清晰地展示个人的社会关系情况,一般会按照常规和惯例来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将未婚妻列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或疑问,因为这并不符合通常的社会认知和操作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