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借人不还钱时,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取决于担保的性质,即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以下是对担保人责任的详细解释:

一、结论前置

- 对于一般保证的担保人,若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判及仲裁处理,且针对债务人财产的法定强制执行措施已实施完毕后仍无法实现债权清偿,担保人才需承担保证责任。
-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责任

1. 责任内容: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首先应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债权人已经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2. 先诉抗辩权: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此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三、连带责任保证

1. 责任内容: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中的任何一方来承担还款责任。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债权人都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清偿。

2. 无先诉抗辩权: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 保证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范围可能因担保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四、担保人的追偿权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是担保人的法定权利,旨在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1. 明确担保性质:在提供担保前,务必明确担保的性质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以了解自身可能承担的责任风险。

2.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担保合同是确定担保人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签订担保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3. 及时行使追偿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担保人应及时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以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总之,作为担保人,在主借人不还钱时,需根据担保合同和担保性质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应充分了解并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明确担保责任类型,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