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我要明确一点,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的。即使双方签署了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这份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和法律规定的,不能通过私人协议来解除。
然而,如果您与父母或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收养形成的,那么在符合《民法典》第1114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例如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等),是可以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解除收养关系的。但请注意,这仅适用于收养关系,而不适用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另外,对于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如残疾等)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是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解除的。
如果您正面临家庭关系的问题,我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或心理辅导,以帮助您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您珍惜家庭关系,尽量通过沟通和理解来解决问题。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去哪里办理”的问题,由于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无法断绝,因此不存在具体的办理地点。如果您是希望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应该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和申请。